欢迎来到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 繁體 | 网站已支持ipv6
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鲁山县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申请上报违法用地实地已拆除图斑验收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3

鲁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7517日,市局接到你局关于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违法用地拆除图斑申请验收的报告》(鲁土卫办【2017】1号)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指派相关人员,对你县申请验收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违法用地实地拆除图斑进行了实地验收认定,现将验收认定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验收实地拆除图斑基本情况

经你局实地核实确认的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申请上报的违法用地实地已拆除图斑3个,3宗地,图斑面积13.6亩,耕地面积13.6亩。由你局工作人员对每宗图斑现场指认,分别为:  

1、141号图斑,位于张良镇段庄村,监测面积7.4亩,其中耕地7.4亩;

2、142号图斑,位于马楼乡大程庄村,监测面积4.2亩,其中耕地4.2亩;

3、143号图斑,位于辛集乡盆郭村,监测面积2亩,其中耕地2亩。

二、市局现场验收实地拆除图斑认定情况

141号图斑,以上1宗违法用地实地已拆除图斑,达到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对违法用地图斑整改拆除、恢复土地原貌的目的经市局违法用地整改实地拆除清理复耕验收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局验收予以通过。望你局作为举证材料与每宗拆除前实地照片和每宗拆除后实地照片一并归档备查。

三、整改要求

根据部、省、市政府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对违法用地图斑实地拆除、恢复土地原貌有关要求,对你局申请验收的土地变更调查阶段上报违法用地实地已拆除的142号图斑、43号图斑,经市局验收人员现场验收认定,实地拆除后未按要求清理、恢复土地原貌。望你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部、省、市政府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县级承担查处、整改主体责任”的要求,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