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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建设用地补偿安置方案通告(第11号)

发布日期:2017-10-30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平顶山市实施2015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新城区)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2017)11号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的通告 (平政土[2017]61号)

平顶山市实施2015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新城区)实施方案

2015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新城区)征地告知书(焦店镇/滍阳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平顶山市实施2015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17〕299号)批准的《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种类、数量

该批次用地共计125.1668公顷,涉及新城区115.5392(其中耕地89.9310公顷、林地0.1307公顷、其他农用地3.9276公顷、建设用地21.5499公顷),土地所有权人分别为新华区焦店镇西留村;滍阳镇北滍村、东滍村、何庄村、姬庄村、肖营村、幸福村、徐洼村、薛东村、薛西村。地上附着物(以实际清点为准),共9宗,四至如下:

A宗:位于新华区焦店镇西留村,面积16.6834公顷,东至紫金山路,西至瑞祥路,南至如心路,北至西留村。

B宗:位于新华区滍阳镇肖营村,面积7.6144公顷,东至已征国有土地,西至已征国有土地,南至龙翔路,北至已征国有土地。

C宗:位于新华区滍阳镇东滍村、薛东村,面积10.0591公顷,东至秋实东路,西至已征国有土地,南至龙翔大道,北至龙翔二路。

D宗:位于新华区滍阳镇薛西村,面积24.8060公顷,东至秋实路,西至东勤路,南至复兴路,北至滍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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