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建设用地补偿安置方案通告(第12号)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平顶山市新新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第(2017)12号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的通告 (平政土[2017]52号)
平顶山市新新路北延道路工程项目用地一书四方案
平顶山市新新路道路工程项目谢庄村委会征地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平顶山市新新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17〕194号)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种类、数量
该批次用地共计5.0895公顷(其中耕地0.4800公顷),土地所有权人为新华区新新街街道办事处谢庄村。地上附着物(以实际清点为准),共1宗,四至如下:
A宗:位于新华区新新街街道办事处谢庄村,面积2.0822公顷,东至谢庄村土地,西至新新路老路面(国有土地),南至平顶山市煤炭公司(国有土地),北至平煤铁路专线。
B宗:位于新华区新新街街道办事处谢庄村,面积0.8442公顷,东至新新路老路面(国有土地),西至谢庄村土地,南至平安大道,北至平煤铁路专线。
C宗:位于新华区新新街街道办事处谢庄村,面积0.8577公顷,东至新新路老路面(国有土地),西至谢庄村土地,南至平煤铁路专线,北至平顶山市糖烟酒总公司西市场烟酒商店(国有土地)。
D宗:位于新华区新新街街道办事处谢庄村,面积1.2511公顷,东至谢庄村土地,西至新新路老路面(国有土地),南至平煤铁路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