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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0-05-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等规定,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湛河分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平顶山市实施2009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征收土地批复》(豫政土[2009]796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数量

该批次征收的土地共计47.7286公顷,土地所有权人分别为湛河区高阳路街道办事处召村、马庄街道办事处岳庄村、北渡镇北渡村、莲花盆村、南环路街道办事处程庄村、九里山街道办事处叶刘村、姚孟街道办事处李乡宦村、姚孟村。地上附着物为砖混、砖木房屋、电力设施、果树、林木、井、窨池、农田水利设施、养殖设施、水渠、围墙、道路、坟等,需要安置农业人口1087人。

A:湛河区高阳路街道办事处召村集体土地,东至牛楼庄村土地,西至召村土地,南至新南环路土地,北至召村土地,面积6.3732公顷(旱地6.2289公顷、其他农用地0.1443公顷)。

BC宗:湛河区马庄街道办事处岳庄村集体土地,东至新华路,西至岳庄村,南至岳庄村,北至电业局供电小区,面积0.2591公顷(菜地)。

DE宗:湛河区北渡镇北渡村集体土地,东至北渡村土地,西至规划道路,南至北渡村土地,北至农科所科研基地,面积20公顷(旱地18.33433公顷、其他农用地0.8662公顷、建设用地0.7995公顷)。

F:湛河区北渡镇北渡村集体土地,东至北渡村,西至湛河公安分局,南到新南环路,北至北渡村,面积4.0575公顷(旱地1.1449公顷、其他农用地0.0563公顷、建设用地0.6782公顷、未利用地2.1781公顷)。

G宗:湛河区南环路街道办事处程庄村集体土地,东至程庄村,西至阳光小区,南至程庄村,北至轨枕厂铁路专用线,面积0.3507公顷(旱地)。

H宗:湛河区九里山街道办事处叶刘村集体土地,东至常绿桃花园小区,西至叶刘村土地,南至高阳路,北至化肥厂铁路专用线,面积7.2128公顷(旱地4.1057公顷、其他农用地0.4951公顷、未利用地2.6120公顷)。

I宗:湛河区北渡镇莲花盆村集体土地,东至光明路南段,西至莲花盆宅基地,南至南二环路,北至市一中南围墙,面积2.4391公顷(园地0.4416公顷、其他农用地0.0291公顷、建设用地0.2871公顷、未利用地1.6813公顷)。

JKL宗:湛河区姚孟街道办事处李乡宦村集体土地,东至李乡宦村土地,西至李乡宦村土地,南至李乡宦村土地,北至李乡宦村土地,面积2.5823公顷(菜地0.2931公顷、旱地0.2263公顷、园地0.2381公顷、其他农用地0.4384公顷、建设用地0.5289公顷、未利用地0.8575公顷)。

M宗:湛河区姚孟街道办事处姚孟村集体土地,东至市鹰宇生态园,西至河南红旗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南至南洛高速,北至乌江河,面积1.8754公顷(旱地1.7254公顷、其他农用地0.1500公顷)。

N宗:湛河区姚孟街道办事处姚孟村集体土地,东至姚孟村土地,西至姚孟村土地,南至南洛高速,北至乌江河,面积2.5785公顷(旱地1.8690公顷、菜地0.5586公顷、其他农用地0.1509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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