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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至桐柏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叶县段)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09-02-12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2008290号文件批准《征收土地方案》,我局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焦作至桐柏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叶县段)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     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该工程用地征收:1、廉村乡集体土地27.7297公顷。其中:耕地26.5319公顷、园地0.0597公顷、林地0.0937公顷、其它农用地1.0212公顷、建设用地0.0122公顷、未利用地0.0110公顷。其中:廉村村耕地12.5076公顷、其它农用地0.4507公顷;高柳村耕地4.3429公顷、其它农用地0.2200公顷;汪庄村耕地1.5345公顷、其它农用地0.0108公顷;辛顾村耕地5.0908公顷、其它农用地0.1993公顷;老龚庄村耕地0.6519公顷;马庄村耕地2.2542公顷、园地0.0597公顷、林地0.0937公顷、其它农用地0.1333公顷、建设用地0.0122公顷、未利用地0.0037公顷;姚王村耕地0.1500公顷、其它农用地0.0071公顷、未利用地0.0073公顷。2、龙泉乡集体土地46.2110公顷。其中:耕地41.3813公顷、其它农用地3.2800公顷、建设用地1.3710公顷、未利用地0.1787公顷。其中:齐庄村耕地5.0733公顷、其它农用地1.0672公顷;彭庄村耕地5.5383公顷、其它农用地0.3802公顷;李明已村耕地14.2253公顷、其它农用地1.1978公顷;单营村耕地6.7746公顷、其它农用地0.3380公顷;赵庄村耕地4.9820公顷、其它农用地0.1081公顷;半截楼村耕地3.9897公顷、其它农用地0.1887公顷、建设用地1.3710公顷、未利用地0.1787公顷;大来庄村耕地0.7981公顷。

3、辛店乡集体土地47.0652公顷。其中:耕地27.8150公顷、林地1.7980公顷、其它农用地2.1626公顷、建设用地0.6042公顷、未利用地14.6854公顷。其中:赵寨村耕地21.3026公顷、其它农用地1.7305公顷、建设用地0.1085公顷、未利用地4.6378公顷;杨八缸村耕地4.6312公顷、其它农用地0.0982公顷、未利用地0.3481公顷;汴沟村林地1.7980公顷、其它农用地0.1400公顷、建设用地0.4957公顷、未利用地9.3127公顷;油坊李村耕地1.8812公顷、其它农用地0.1939公顷、未利用地0.3868公顷。4、仙台镇集体土地50.0722公顷。其中:耕地44.3736公顷、园地0.9900公顷、林地0.1318公顷、其它农用地3.4853公顷、建设用地0.8870公顷、未利用地0.2045公顷。其中:东北拐村耕地4.1749公顷、其它农用地0.2619公顷、建设用地0.0549公顷;杨庄村耕地3.3896公顷、林地0.1318公顷、其它农用地0.4814公顷、建设用地0.1646公顷;王吉庄村耕地2.4775公顷、园地0.2585公顷、其它农用地0.4493公顷、未利用地0.2045公顷;耙张村耕地3.8032公顷、园地0.5047公顷、其它农用地0.1082公顷;贾庄村耕地5.7228公顷、其它农用地0.5336公顷、建设用地0.0063公顷;东南拐村耕地14.0814公顷、其它农用地0.9564公顷,建设用地0.1568公顷;崔王村耕地6.3769公顷、其它农用地0.3559公顷、建设用地0.5044公顷;贾刘村耕地4.2064公顷、其它农用地0.3205公顷;小辛庄村耕地0.1409公顷、园地0.2268公顷、其它农用地0.0181公顷。

二、被征收土地的年产值标准

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06]17号,关于协调解决河南省焦作至桐柏高速公路叶县至舞钢段建设征地补偿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平政[2008]9号文件精神,确定了该工程征收土地的平均年产值标准为1.65万元/公顷。

三、土地补偿、安置补助的标准及支付情况

根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平政[2008]9号文件精神,该工程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为:土地补偿费为13.3440万元/公顷,本次征地共计2282.8661万元支付给村集体,由村集体以不低于80%的比例分配给被征地的农户;安置补助费为16.68万元/公顷,本次征地共计2853.5827万元,由村集体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安置;青苗补偿费每公顷0.75万元,共计105.0764万元,由村集体对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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