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发布日期:2008-05-27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07〕13号文件,石龙区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石龙区2006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
位 置 |
地类 |
面 积(公顷) |
地面附着物种类 |
地面附着物数量 |
A宗位于人民路办事处夏庄要村西;B宗位于人民路办事处南顾庄村委会东南 |
建设用地 |
1.4278 |
建筑物 |
1962平方米 |
农用地 |
5.1303 |
树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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