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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区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发布日期:2008-05-27

 

龙区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政府《关于石龙区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平龙政[200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

位 置

地类

面 积

(公顷)

地面附着

物种类

地面附着

物数量

龙兴办事处赵岭村东南约500米

建设用地

3.0180

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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