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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的通告平政土[2014]237号

平政土[2014]237号

发布日期:2014-12-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 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平顶山市实施201 3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和事项通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号:豫政土[201 4]1013号;批准时间:2014年1 0月

21日;批准用途:工业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所有权人、面积及地类

    该批次用地涉及湛河区北渡镇牛楼村集体土地9.9849公顷,高阳路街道后城村集体土地3.3484

公顷,共计1 3.3333公顷(其中耕地12.8709公顷)。

  三、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该批次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 3]1 1号)执行。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该批次涉及1个征地区片,每公顷226.2万元(含社保费用标准13.2万元/公顷),共计3015.992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费175.9996万元)。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