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2008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方案公告
发布日期:2009-07-29
2009年5月13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汝州市2008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09〕441号)批准,同意征收集体土地28.2863公顷,作为汝州市2008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现将省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权属。批准征收的土地属集体所有,转用并征收风穴街道办事处境内,征收风穴路街道办事处城北居委会集体耕地25.9824公顷,其他农用地1.0768公顷,建设用地0.3637公顷,未利用地0.8634公顷。共计28.2863公顷(其中耕地25.9824公顷)。
二、征收土地范围及用途。A宗用地面积28.2863公顷,位于市区东环路东侧,李法庄南侧,开发用途为教育事业;
三、征地补偿标准
地类名称 |
面积 (公顷) |
土地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
安置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
青苗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