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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2008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公告

发布日期:2009-07-29

    2009年4月30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汝州市2008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09〕581号)批准,同意征收集体土地31.6895公顷,作为汝州市2008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现将省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权属。批准征收的土地属集体所有,转用并征收煤山、风穴路、汝南街道办事处境内,征收煤山街道办事处赵庄居委会集体耕地6.1060公顷、其他农用地0.7955公顷,骑庄居委会集体耕地2.9123公顷、其他农用地0.0801公顷;风穴路街道办事处城北居委会集体耕地11.3314公顷、林地0.6434公顷、园地0.2113公顷、其他农用地3.4057公顷;征收风穴路街道办事处城北居委会集体建设用地0.3025公顷;汝南街道办事处王寨村委会集体未利用地5.9013公顷;共计31.6895公顷。

    二、征收土地范围及用途。A宗用地面积5.0682公顷,位于候饭公路北侧、临登公路西侧,开发用途为教育用地;B宗用地面积为4.8257公顷,位于汝州市梨园棚户区南侧,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C宗用地面积为5.9013公顷,位于汝州市平临高速北侧,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D宗用地面积0.5500公顷,位于二高北侧、烟风路东侧,开发用途为教育用地;E宗用地面积15.3443公顷,位于汝州市李法庄南侧,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三、征地补偿标准

    四、农业人员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排的方式,共安置农业人口1000人。

地类名称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青苗补偿标准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