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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联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12

各县(市)区国土(地矿)资源局、气象局:

为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水平,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平顶山市气象局决定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联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机制。每年汛期国土、气象两部门共同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进一步完善现行技术方法和业务平台,提高预报精细化水平。
  二、建立
定期的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国土、气象部门要建立定常的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以不断改进完善预警预报的技术水平。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图、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等资料;气象局负责提供预报预测信息等气象资料。
  三、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联合发布机制。国土资源局和气象局共同协调,通过当地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并通过手机短信、传真、电话等形式发布到市、县(市、区)、乡(镇)、村各级主管领导和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基层气象信息员。

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定期沟通联络制度。双方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合作任务,共同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科、市气象局业务科为双方指定合作管理单位,负责联络和沟通协调工作,研究新问题,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指导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业务工作。

五、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制作发布规定及流程

汛期期间,当气象局预报有大雨以上天气过程时,及时通报国土局;当国土局根据预报研判需要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时,及时告知气象局,制作并通过电视等媒体发布预警信息。

市国土局联系单位: 地质环境科      联系电话:2633318 

联系人:杨俊生13937582999

市气象局联系单位:市气象台        联系电话:4943515

预警信息发布格式(参考):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平顶山市气象局今天下午x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报:受---降雨影响,预计--日晚上到---日白天,平顶山市---------部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比较大,请注意防范。 年 月 日

六、各县(市)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实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联防工作。

 

                                  二零一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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