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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04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地矿)局:

当前,我市正处主汛期,也是“七下八上”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即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情况进行再排查,对原有的灾害点和隐患区 ,加强监测、完善应急预案,对新发生的灾害点也要及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明确责任人,在加强监测的同时,坚持24小时监测预警及值班制度,特别要制定重要灾害点应急撤离预案,认真做好各项排险防灾工作,强化应急抢险处置,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

二、 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防灾预案,健全防灾责任体系,危险区、重要隐患点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将防治责任落实到人,并将防灾负责人和监测责任人公开、公示。加大汛期巡查、监测频率,对重大灾害点要设置警示牌、警戒线,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通讯、交通设备到位,排查、巡查到位,监测预警到位,信息报送到位,应急准备到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特别是监测和报警人员要24小时在位,一旦发现险情要快速强行撤离群众,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及标语、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贴近实际、简便易学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全面普及预防、辨别、避险、自救等地质灾害应急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临灾自救和互救能力。及时向受威胁的群众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明确险情发生后撤离转移的路线和避让地点。

     四、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强化与气象部门沟通联动,在强降雨来临前或持续降雨时,主动采取临时避让措施,组织受威胁的群众及时撤离,并做好群众生活安置工作。

 

0一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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