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拨)用地管理费
发布日期:2008-12-19
批准收费机关和文号:国家计委、计价格[2001]585号、省计委豫计收费[2001]1019号。
(一)全包干方式
1、一次性征耕地1000亩以上、其它土地2000亩以上(含2000亩)。收费标准:不超过征地费额的2.1%。
2、一次性征耕地1000亩以下、其它土地2000亩以下。收费标准:不超过征地费额的2.8%。
(二)半包干方式
1、一次性征耕地1000亩以上,其它土地2000亩以上(含2000亩)。收费标准:不超过征地费额的1.4%。
2、一次性征耕地1000亩以下,其它土地2000亩以下。收费标准:不超过征地费额的1.8%。
(三)单包干方式
1、一次性征耕地1000亩以上,其它土地2000亩以上(含2000亩)。收费标准:不超过征地费额的1.1%。
2、一次性征耕地1000亩以下,其它土地2000亩以下。收费标准:不超过征地费额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