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8—2015)
根据《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结合平顶
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确定的总体目标,规划期内实现以下土
地利用目标:
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规划期内,全市耕地保有量稳定
在3 1.54万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6.85万公顷。
重点发展用地得到保障。中心城区、各县城、重点建制镇和新农
村发展用地、省定1 0个产业集聚区发展区用地以及重大交通水利能
源基础设施用地得到保障。中心城区用地规模由2005年的64.95平
方公里增加到2020年的105.62平方公里。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得到提高。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
地,提高各类建设用地经济产出率。到201 0年城镇工矿存量用地盘
活面积达到355.72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140平方米降低至201 0年的1 33平方米和2020年的1 1 8平方米。2020年地均生产总值由2005年的70.6万元/公顷提高到172.3万元/公顷,二三产业地均产值由2005年的47.3万元/公顷提高到158.5万元/公顷。
土地利用结构得到优化。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总体利
用结构由2005年的64.80:13.13:22.10,优化到2020年的68.63:14.68:16.69。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的结构由2005年的79.15:20.85调整到2020年的76.16:23.84;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的利用结构由2005年的29.13:70.87调整到40.43:59.57。
表1 平顶山市土地利用规划主要调控指标表
指 标 |
2005 |
2010 |
2020 |
指标 属性 |
总量指标(单位:万公顷) |
|
|
|
|
耕地保有量 |
31.54 |
31.54 |
31.54 |
约束性 |
基本农田面积 |
27.46 |
26.85 |
26.85 |
约束性 |
园 地 |
2.45 |
2.53 |
2.63 |
预期性 |
林 地 |
12.72 |
13.84 |
15.86 |
预期性 |
建设用地总量 |
1 O.38 |
10.97 |
11.61 |
预期性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8.22 |
8.51 |
8.84 |
约束性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2-39 |
2.83 |
3.57 |
预期性 |
农村居民点规模 |
5.82 |
5.68 |
5.27 |
预期性 |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
2.1 6 |
2.46 |
2.77 |
预期性 |
增量指标(单位:公顷) |
|
近期 |
远期 |
|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
5900 |
|
预期性 |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
4300 |
6574 |
预期性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
3008 |
5528 |
约束性 |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
|
3 1 61 |
5802 |
约束性 |
效率指标(单位:平方米) |
|
|
|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m。/人) |
1 40 |
133 |
118 |
约束性 |
注:1.2005年现状数来源于土地利用变更数据转换确认的规划基数;2.人口数来源于<200
年平顶山市统计年鉴》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全面推进。规划至2020年,全市土地整理当垦和未利用土地开发增加耕地面积8963公顷,保质保量完成“占一补一”任务;其中通过耕地整理补充耕地面积2079公顷,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分别补充耕地885公顷、91 5公顷和5084公顷。
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状况明显改善。加强小流域的水土保持和荒
山绿化工作,有效防止水土流失、泥石流等生态灾害的发生;重点矿
产资源开发区(煤矿、铁矿、铝土矿、石灰岩矿等)的各类开发活动
严格按照规划进行,生态环境破坏恢复率得到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导
致的环境污染状况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