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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土地资源概况

发布日期:2009-10-18

 一、土地利周结构及分布

    2005年全市农用地面积5 1 24939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4·80%;建设用地面积1 038239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313%:未利用地1 746242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207%。

    农用地。农用地中,耕地3 1 54 1 5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88%,叶县、汝州市、郏县三个县()的耕地占全市耕地总面积5967%;园地24482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0%,其中7800%的园地分布在鲁山县;林地1 27227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 609%,其中9072%的林地分布在鲁山县、汝州市和舞钢市;牧草地92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O01%,主要分布在汝州和叶县;其他农用地4527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2%。

    建设用地。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821 7795公顷,交通水

利用地1 983034公顷,其他建设用地1 8 1 571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1 O39%,200%和074%。

    城乡建设用地中,城市用地949938公顷;建制镇用地376133

公顷;农村居民点582361 4公顷;采矿用地415827公顷,独立建设用地652283公顷,采矿用地和独立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汝州市、宝丰县、石龙区和鲁山县。

    未利用地。未利用地中,水域1101339公顷,滩涂沼泽2336993

公顷,自然保留地1 4024091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139%、295%和1 773%,滩涂沼泽主要分布在鲁山县和汝州市。

    二、土地利用特点

    土地利用类型以耕地为主,且质量不高。平顶山市各类用地中,

耕地所占的比重最大,占土地总面积的3988%。2005年全市基本农

田中,中低产田1 6447390公顷,占全市基本农田总量的61%,占耕

地总量的52%,耕地总体质量水平不高。

    土地资源利用区域性分布规律明显。市域内山地占土地总面积的

1 3%,丘陵、岗地、平原各约占29%。西部和北部山区林地面积较大,

适宜以林业、生态旅游为主进行林果、特色农业综合开发。西中部、南部丘陵岗地区地类齐全,适宜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东部平原区土地垦殖率较高,地势平坦,有利于机械化耕作,叶县、郏县和汝州市是国家农业粮食核心区。

    农村居民用点用地比重大。2005年底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58236·14公顷,分别占全市土地总面积和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3656·09%。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1 8085平方米,高于国家规定的人均用地标准1 50平方米的控制上限,具有一定的整治潜力。

    城市用地水平较为集约。2005年底平顶山市建成区面积649478公顷,建成区人口6904万人,人均用地规模9407平方米。全市地均生产总值70586万元/平方公里,高于63398万元/平方公里的平均水平。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人地矛盾日益尖锐。据统计,19962005年问全市耕地从3 168万公顷减少到3 154万公顷,净减少01 39万公顷,年均减少1 5405公顷,同期全市人口从46923万人增加到49324万人,共增加2401万人,人均耕地从007公顷下降到0064公顷,低于同期全省人均耕地008公顷和全国人均耕地0096公顷的平均水平,平顶山市人地矛盾日益尖锐。2005年中低产田占全市耕地总量的一半以上。

    土地后备资源开发整理复垦难度较大。2005年全市未利用地1 74624·23公顷,其中,滩涂沼泽和自然保留地1 636 1 084公顷。通过近几年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投资低、见效快、效益好的土地后备资源已逐步得到开发整理,今后为满足占补平衡和保持耕地总量的难度将逐年增大。

    城乡二元用地结构问题突出。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村庄周围闲散地较多,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不够充分,2005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582361 4公顷,占全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6·09%;占全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087%。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1 8085平方米。近年来平顶山市城镇化进程加快,但农村居民点减少的速度明显低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的速度,城乡土地缺乏互动的二元结构,农村低效闲置建设用地需加大整治。

    局部地区存在耕地破坏和土地生态环境问题。在西北部等山地丘陵区,存在水土流失。2005年底,累计面积达4747平方公里,造成土壤肥力下降,影响了耕地产能。随着煤炭、铝土矿等矿业的开发,造成土地塌陷、水土流失的耕地面积也在逐渐增加,化工产业导致土地污染,生态问题也较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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