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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大道与规划一号路交叉口西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发布日期:2018-08-22

神马大道与规划一号路交叉口西南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

1、区位

位于高新区神马大道南侧。

2、用地性质

规划用地A地块性质为公园绿地B1地块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3、地块控制指标

   A地块

  (1)用地面积:27036.19平方米;

   2)绿地率:不小于70%;

B地块

1)总用地面积:91949.66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25%;

3)容积率:不大于2.5;

4)绿地率:不小于35%;

5)建筑高度:不大于90米;

6)商业比例:不大于10%。

4、建筑设计要求

1)规划建筑应根据地块建筑限高具体情况确定。

2)道路控制

神马大道道路红线60.0米(城市主干道),地块规划一路道路红线30.0米,轻工路道路红线30.0米。

(3)建筑退让距离

B地块规划建筑退西侧用地边界不少于10.0米,退北侧用地边界不少于10.0米,退南侧轻工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3.5米(道路交叉口渠化段不少于10米),退东侧规划道路红线不少于13.5米(道路交叉口渠化段不少于10米)。

4)交通出入口方位

该地块出入口通向南侧规划一路和轻工路。

5)图中所标地上建筑控制线距离为地上建筑物的退路、退界最小控制距离,建筑物的具体定位应根据其性质、体量进行控制,并严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省市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

6)规划和建筑设计必须在建筑退界距离的要求下,满足日照、人防、消防、安全等要求。建筑的体量、高度、材料、色彩应新颖大方,采用现代建筑风格,并与周围建筑环境相协调,沿街建筑立面应符合道路景观要求,并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7)规划应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的要求。

5、配建设施要求

1)本规划用地分类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执行。

2)规划场地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要求。规划场地内必须设置与居住建筑配套的健民体育活动设施。规划用地内新建住宅楼房邮政报箱安装率达到100%。

3)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商业建筑每百平方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商业建筑每百平方建筑面积不少于8.0辆。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

4)B规划地块内高压线需改移;B地块内配建10KV变电室一处;B地块内配建一所9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B地块内配建垃圾中转站与公厕合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5)新建居民居住区要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若干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平政办〔2018〕3号)要求,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件居家社区养老设施,与居民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同步交付使用。

6)新建住宅项目应按平顶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平防安〔2015〕14号)要求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装置。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6、市政配套设施:

1)给排水设施接城市给排水管网。

2)电力、电讯接城市电力、电讯管线。

3)燃气接城市燃气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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