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街西段南侧原平顶山质量工程学院老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
市城乡规划局业务审查会议纪要〔2018〕10号 附件1
曙光街西段南侧原平顶山质量工程学院
老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
2018年8月30日
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第10次规划业务审查会原则通过曙光街西段南侧原平顶山质量工程学院老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
1、区位
新华区曙光街西段路南,东邻平煤土建处,西邻海悦酒店,南邻湛北路,按原有土地产权单位不同,用地划分为两个地块,北部原质量工程学院老校区为A-01地块,南部沿湛北路的老人大家属院为A-02地块。
2、用地性质
A地块(总用地):二类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A-01地块:二类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A-02地块:二类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3、地块控制指标
A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为13925.29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30%
(3)容积率:不大于3.5
(4)绿地率:不小于35%
(5)建筑高度:不大于90米
(6)规划商业用房地上建筑面积占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0%。
其中:
A-01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10980.1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30%
(3)容积率:不大于3.5
(4)绿地率:不小于35%
(5)建筑高度:不大于90米
(6)规划商业用房地上建筑面积占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0%。
A-02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2945.19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30%
(3)容积率:不大于3.5
(4)绿地率:不小于35%
(5)建筑高度:不大于54米
(6)规划商业用房地上建筑面积占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0%。
4、道路控制和建筑退界距离
(1)道路控制
曙光街道路红线20.0米,湛北路道路红线30.0米,小区西侧规划道路红线10.0米。
(2)建筑退让距离
规划建筑(地上、地下)北退曙光街道路红线不少于10.0米;东退用地边界不少于9.5米、且退东侧现状建筑不少于13米;南退用地边界不少于13米;西退规划小区道路红线不少于3.0米;(详见附图)。
(3)交通出入口方位
出入口通向曙光街、西侧规划小区道路。
5、建筑设计要求
(1)建筑的体量、高度、材料、色彩应新颖大方,采用现代建筑风格,并与周围建筑环境相协调,沿街建筑立面符合道路景观要求,并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2)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3)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须满足人防、消防等要求。
(4)图中所标地上建筑控制线距离为地上建筑物的退路退界最小控制距离,建筑物的具体定位应根据其性质、体量进行控制,并严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省、市、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管理规定等要求。
6、配建设施要求
(1)本规划用地分类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执行。
(2)规划场地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要求。规划场地内必须设置与居住建筑配套的健民体育活动设施。规划用地内新建住宅楼房邮政报箱安装率达到100%。
(3)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机动停车位:住宅停车位按照1户不少于1个泊位的标准配建,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40平方米的户型按照1户不少于1.5个泊位的标准配建。商业建筑应按照每100平方米不少于1.0配置。非机动车:商业8个/百平方米,住宅1.5个/百平方米。
(4)配建社区服务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每百户3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
(5)新建居民居住区要按照《平顶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若干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平政办〔2018〕3号)要求,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居家社区养老设施,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同步交付使用。
(6)新建住宅项目应按平顶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平防安〔2015〕14号)要求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装置。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7)规划地块内的地下空间应充分考虑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和通信等需要,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平战统筹兼顾。
(8)A-01地块内配建配电室一座。
(9)A-01与A-02地块统一规划,统一出让至同一家开发建设单位,统一实施。
7、市政配套设施
(1)给排水设施接城市给排水管网。
(2)电力、电讯接城市电力、电讯管线。
(3)燃气接城市燃气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