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土地卫片执法工作中填报违法用地图斑有关事项的通知
平国土资〔2016〕113号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及省、市政府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和工作方案,“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的要求。目前,各县(市、区)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对违法用地图斑的判定和填报及土地卫片信息系统上报工作已进入最后关键阶段,为准确判定、填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数据,打好我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攻坚战,确保全面完成全市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查处整改、土地卫片信息系统填报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一)对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必须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违法用地图斑,按违法用地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填报。
(二)对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立案率必须达到百分之百。
(三)对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违法用地补办用地手续图斑,在7月15日前,没有获得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文件的,必须按违法用地立案查处卷宗,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填报。
二、工作要求
按照国土资源部及省、市政府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和工作方案要求,在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未按违法用地填报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填报单位、填报人承担。对此,望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一定要高度重视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在有限的时间内,明确任务、倒排时间,严格把关,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抓紧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纠正,在土地卫片在线信息系统上报前,要进行再核对、再审核,确保填报土地卫片信息系统图斑数据真实准确。对违法用地立案查处到位的,要抓紧落实移送移交有关部门到位情况;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要抓紧落实申请受理情况,申请执行情况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为防止新的违法用地行为发生,望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要将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遥感监测图斑纳入日常管理,并加大巡查力度,采取有力的监管措施,如巡查发现有新的违法用地行为,应及时制止,对制止不住的,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报告,同时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坚决杜绝新的违法用地行为再次发生。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