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2007年度工作安排,市政府对我市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一个圆满结局。
一、采取有力措施,巩固取得的成果。在进一步搞好宣传教育的同时,进行严格认真的“回头看”工作,对各自拆除、复垦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及早发现问题,并从快从严处理,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和新上粘土砖瓦窑厂。
二、制定完善政策,加强规范管理。对确定暂时保留的粘土砖瓦窑厂,按照市联席会议《关于审批办理治理整顿期间拟保留粘土砖瓦窑厂的意见》(平整发〔2006〕3号),严格把握有关政策
标准,防止擅自扩大取土范围等违法行为。发现有弄虚作假、破坏耕地的坚决予以彻底关闭。
三、合理规划,推进新型墙材发展。对申请建设新型墙材的企业,按照市墙改办《关于严格新建、改建新型墙材企业审核的通知》(平墙办〔2006〕24号)办理。同时,把好用地手续审批等关口,严禁打着生产新型墙材的幌子生产实心粘土砖,发现类似情况,立即组织拆除。
四、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土地复垦工作。各县(市)、区要制定相应的计划,6月30日之前对去年拆除窑体的复垦达到80%,10月31日前全部复垦到位,确保复垦的质量。
五、落实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监管。对死灰复燃和新上粘土砖瓦窑厂等不能及时有效制止的,不能按要求组织复垦的,严格按照《平顶山市联席会议关于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实施责任追究的意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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