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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班

发布日期:2023-06-02



为切实做好平顶山市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提高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效能,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5月29至30日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培训班,来自该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系统80余人参加。培训主要围绕《行政处罚法》解读、行政处罚实务、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典型案例评述、违法违规占用土地政策解读等方面内容展开。

该局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专门就违法违规占用土地专项整治、耕地“非粮化”“非农化”、《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等最新的政策文件进行了讲解,并就一些执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详细指导,更好地帮助执法人员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提高执法人员的政策熟知程度。

培训班还重点对执法文书的制作以及案卷的调查取证、查处程序、调查询问笔录的制作等进行深刻分析,对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实际工作具有很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另外,该市司法系统的相关专家还就《行政处罚法》修改背景及新增条文,尤其是修改的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这次《行政处罚法》的修订,新设了三项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是提高行政部门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国家首次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写进了法律,将重大复杂的、较大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案件纳入法制审核之中,为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设立了最后一道屏障。

本次培训内容注重理论学习和行政执法实践相结合,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都具有很大的帮助和指导作用。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坚决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断推进自然资源执法水平迈向新的台阶,从而树立和维护自然资源良好的执法形象。(执法监察科 黄蕾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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