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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市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19         浏览次数: 次


按照国家部委关于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完善城乡公示地价体系的工作要求,我市启动了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通过科学、规范、合理地开展基准地价评估,旨在为土地流转、入市交易、资产经营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供客观统一的价格依据。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的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5年9月启动本项工作,截至目前,成果已通过了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验收。

现将《平顶山市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征求意见稿)》通过网站形式进行公布,广泛公开征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或建议。公告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1月20日。意见或建议反馈方式:

一、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东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监督科收,邮政编码:467036。

二、邮件反馈意见。请通过邮箱pdsliyongke@126.com反馈意见。

公众意见或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20日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反馈意见请注明《平顶山市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征求意见稿)》字样,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时间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平顶山市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征求意见稿)》.doc


(联系人:屈启立  电话0375—2660288)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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