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顶山市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和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1-03-08
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4月24日,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有关规定,将《平顶山市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书面函的形式向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和市应急管理局等11个单位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现将相关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市发展改革委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将第五页第7行中“市发展改革委要摸清各产业集聚区批准总用地规模”改为“市发展改革委要摸清各产业集聚区批准规划面积”。
采纳情况: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