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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55510
信件名称: 2023年用虚挂户口确权的宅基地违法么?2025年9月村委批准236.6平方米自建房申请违法么?有权属争议的自建房可以立即叫停施工么?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6-08-17
信件内容: 叶县自然资源局领导:          您们好!          我叫邓金党,身份证号:410422196712083398   现有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夏李乡夏北村党员及教师邓景,身份号码:410422199207053327 此人用虚挂的户口,2023年将我建的房子确权到她名下,在存在土地权属争议的情况下,2025年9月邓景违法申请重建自建房面积236.6平方米,远超2025年新规167平方米上限,且得到叶县夏李乡夏北村村委及夏李乡政府违法审批,我多次向夏北村委和夏李人民政府反映举报邓景宅基地确权有权属争议且违法超占面积无果; 2026年4月夏李乡村委唆使邓景利用虚挂户口取得的农村宅基地确权证,虚假诉讼排除妨害纠纷;      2026年8月9日周日上午7点左右,我发现邓景在违法施工,打电话给村委及乡政府工作人员未得到任何回应,随后去现场维权,期间我被邓景及其同谋刘长坡、邓中付及一蒙面人威胁恐吓,并将我打伤抬到施工的砖头堆上面,目前我已报警急诊住院治疗!!! 我想知道:1.在2023年用虚挂户口确权的宅基地违法么? 2.在2025年9月村委批准236.6平方米自建房申请违法么? 3.有权属争议的自建房可以立即叫停施工么? 4.夏李乡政府在2025年9月份的违法审批造成的不良后果该有谁来负责,损失该有谁来负担? 5.2023年宅基地确权过程中相关部门的审查失职,该有谁负责? 事发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夏李乡长征路与红旗路交叉口向北296米路东。            附件为(1)邓景自建房超占审批文件(2)民政档案调取结果--无任何民政登记记录(3)2025年自建房新规 (4)维权被打现场 (5)事发位置卫星图!!!(6)2025年河南省宅基地面积管理办法 以上附件资料我均以邮件和邮政信件的形式寄给了相关部门,目前皆无有效回应!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26-09-02
回复内容: 接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信箱”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后,叶县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立即召集涉及股室(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专班,就有关事项进行详细认真的调查。现就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邓金党反映叶县夏李乡夏北村党员及教师邓景,2023年用虚挂户口确权宅基地违法么;2025年9月村委批准236.6平方米自建房申请,询问有权属争议的自建房是否可以叫停施工。 二、调查情况 经联系当事人,当事人称“夏李乡下北村村民邓景利用假的户口信息,办理‘豫2023叶县不动产权0004959号’不动产权证,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查处”。经查询登记资料,该权属证明办理所提供的户口本复印件及身份证证明如下:户主邓长合(已故),次子邓中然(已故),孙女邓景(身份证号码410422199207053327),户别为农业家庭户口,户号为4849,住址为夏李乡夏北村四、五、六组,资料信息属实。 当事人主要诉求,称该处宅基地房屋是当事人(邓金党,据了解为邓景伯父)出钱建设的,由其父亲邓长合(已故)、兄弟邓中然(已故)共同居住,不能登记在邓景名下。因双方之间存在民事纠纷,目前正在法院审理阶段。同时,当事人又行政诉讼叶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农房登记时存在瑕疵,该案已于2026年9月1日在叶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结果尚未下达。 自然资源部门不具备宅基地审批权限,亦不具备鉴别户口真假的职能。截至目前,该处房屋已拆除,正在重新进行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2025〕12号)文件规定,经夏李乡人民政府审核后同意后,可以进行翻建改建。 三、报送人 责任领导:王中辉 职务:叶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联系方式:13937511680 责任股室:确权登记股 田小甫 联系方式:15893412666 2026年9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