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日期: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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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我局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不动产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编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1 | 豫(2017)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07851号 | 河南明源实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卫东区平安大道中段北侧明珠世纪城6号楼东1单元1层1-10号房 |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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