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不动产登记

高长春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12-08         浏览次数:

遗失声明

权利人高长春因保管不善,将平房权证字第0601009902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长春

2025128

【打印】 【关闭】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