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补偿费免(减)缴审核办事指南(2014年更新)
发布日期:2015-10-16
一、项目名称:矿产资源补偿费免(减)缴审核
二、设立依据:国务院150号令、省政府13号令、豫地字[1999]21号文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申报材料
1、免(减)缴矿产资源补偿费书面请示(一式四份);
2、免(减)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申请书(一式四份);
3、财务资料:能够反映免(减)缴期限内各类矿产品产量报表、销售明细表及季度财务报表(一式四份);
4、技术资料。
五、办理时限 法定:30日 承诺:3日
六、办理流程及时间分配
(1)、窗口受理
责任人:赵淑芳 时间:当日
(2)、现场查看
责任人:主办科长 时间:1日
(3)、签发
责任人:副局长、局长 时间:1日
(4)、窗口办理送达
责任人:赵淑芳 时间:1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八、办事地点及电话:行政审批科,0375269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