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申请审批程序办事指南(2014年更新)
一、项目名称: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申请
二、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4、《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5、《河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规定》;
6、《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申报材料:(2份)
1、用地单位申请;
2、土地证原件或用地批准文件及复印件(经办人审核原件后退还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3、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设计条件;
4、属新上项目的提供有关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5、原出让合同、缴纳的出让金及契税发票复印件(经办人审核原件后退还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6、属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后申请补办手续的,还需提供处罚决定书及结案报告及有关票据;
7、宗地部分改变用途的,还需提供具有测量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分割宗地图界址点坐标并在宗地图上绘制出分割宗地位置及平面布置图;
8、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办人审核原件后退还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9、委托办理的需提供盖章的申请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法律、法规、规章要求需提供的其它材料。
五、办理时限:
法定:20日 承诺:3日(土地评估机构价格评估、土地价格评估委员会确定出让价格、上报政府批准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
六、办理流程及时间分配
(1)、窗口受理
责任人:王朝阳 时间:当日
(2)、审查、科室会审
责任人:主办科长 时间:1日
(3)、委托评估地价协会确价
责任人:主办科长 时间:
(4)、拟订供地方案代政府拟批复
责任人:主办科长 时间:
(5)、签发
责任人:副局长、局长 时间:1日
(6)、窗口办结
责任人:王朝阳 时间:1日
(7)、上报市政府批准
责任人:主办科长 时间: 1日
七、缴纳的出让金标准及依据: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批准改变时的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原出让时土地使用条件下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具体缴纳的标准由市地价委员会集体确定。
八、办理地点及电话:行政审批科,0375269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