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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依据、程序、要件、时限

发布日期:2015-08-12

一、项目名称:土地登记

二、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对土地所有制、土地权属的有关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七十四条对土地权属的规定;

  (三)《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第四章对生产队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规定;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对确认土地权属、开展土地登记、土地调查工作的规定;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章对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的规定;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二条规定了土地抵押的范围、抵押登记效力等;

  (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八)《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九)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规则》;

、程序

  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核发土地证书。

、申请条件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申请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5、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6、宗地图;

  7、缴纳有关费用凭证。

六、办理时限

  1、土地他项权利的设定登记(不含继承)的办结时间为15个工作日;

  2、所有其他类型的设定土地登记办结为60个工作日,

    3、变更土地登记办结时间为30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

八、电话:0375269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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