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依据、程序、要件、时限
一、项目名称:土地登记
二、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对土地所有制、土地权属的有关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七十四条对土地权属的规定;
(三)《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第四章对生产队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规定;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对确认土地权属、开展土地登记、土地调查工作的规定;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章对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的规定;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二条规定了土地抵押的范围、抵押登记效力等;
(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八)《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九)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规则》;
三、程序
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核发土地证书。
四、申请条件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申请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5、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6、宗地图;
7、缴纳有关费用凭证。
六、办理时限
1、土地他项权利的设定登记(不含继承)的办结时间为15个工作日;
2、所有其他类型的设定土地登记办结为60个工作日,
3、变更土地登记办结时间为30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
八、电话:0375269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