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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申报审批程序办事指南(2014年更新)

发布日期:2015-10-16

一、项目名称:乡镇建设征收土地

二、设立依据:

1、《土地管理法》;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申报材料

(一)文字材料

1、县(市)级人民政府的用地请示文件;

2、县(市)级人民政府关于批次建设用地的审查意见(附土地开发建设整体方案及控制性规划,涉及划拨供地的,附划拨用地项目名单;包括征地程序的说明);

3、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一方案”

4、征地告知、确认及听证有关材料;

5、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

6、占用林地的,应先办理占用林地审核手续(由用地单位提供);

7、现场踏勘表及影像资料;

5、征收土地有农用地的要有农用地转用批复文件(占用耕地的要有验收文件)。

6、批次建设用地中涉及住宅用地的应附房地产开发用地说明材料(工业用地的要有行业分类的说明),并加盖县、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章;

(二)图件材料   

1、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2、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盖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专用章);

3、拟占用土地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盖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章)。

以上资料, 报省政府审批需3套,报国务院审批需5套

五、办理时限:法定20日      承诺:3日        

六、办理流程及时间分配

   (1)、受理

         责任人:丁建勋  时间:1日

   (2)、审查

         责任人:主办科长   时间:1日

   (3)、签发

         责任人:副局长、局长  时间:1日

   4)、窗口办结

         责任人:丁建勋     时间:当日

   (5)、上报市政府批准

         责任人:主办科长  时间:当日

     七、收费标准依据:不收费。

     八、办理地点及电话:行政审批科,0375269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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