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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批农用地转用项目申报审批程序办事指南(2014年更新)

发布日期:2015-10-16

一、项目名称:市批农用地转用项目

二、审批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建设用地审批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5〕32号)       

(三)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管理的暂行意见(豫国土资发〔2009〕52号) 

(四)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建设用地审批服务扩内需保增长用地需求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9〕59号)

三、审报条件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根据省政府授权已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具体建设项目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5公顷以下、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的。

四、报件材料

(一)文字材料

1.县级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请示文件

2.县级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审查意见(附土地开发建设整体方案及控制性规划;涉及划拨供地的,附划拨用地项目名单)

3.乡级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请示文件

4.乡级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审查意见(附土地开发建设整体方案及控制性规划;涉及划拨供地的,附划拨用地项目名单)

5.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二方案”(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6.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批准单

7.县级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乡镇建设规划说明材料

 8.补充耕地验收文件

9.农用地转用告知、确认、听证有关材料

10.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承诺函(加盖县财政部门印章)

11.占用林地的,应当先办理占用林地审核手续

12.现场踏看表及影像资料

(二)图件材料

1.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和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2.乡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可用A4局部彩图,加盖报文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印章或规划审核章)

3.拟占用土地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标注占地位置并加盖报文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印章)

4.补充耕地位置图(在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并加盖报文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印章

五、办理时限: 法定10日   承诺3日

六、办理流程及时间分配:

    (1)、受理

         责任人:王朝  时间:1日

   (2)、审查

         责任人:主办科长   时间:1日

   (3)、签发

         责任人:副局长、局长  时间:1日

   4)、窗口办结

         责任人:王朝      时间:当日

   (5)、上报市政府批准

         责任人:主办科长  时间:当日

      七、收费标准依据:不收费。

      八、办理地点及电话:行政审批科,0375269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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