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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告示(2016)004号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16-02-29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平告示(2016)004号

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要求

宗地位于凌云路北段西侧,东至已征国有土地,西至规划道路,南至已征国有土地,北至规划道路,面积11381.39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商业40年。土地使用条件: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竞买保证金为430万元,起始价为125.5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宗地位于凌云路北段西侧,东至规划道路,西至已征国有土地,南至已征国有土地、规划道路,北至平顶山市汽车运输公司第八分公司土地、规划道路,面积14215.56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商业40年。土地使用条件:建筑密度不大于,34%,容积率不大于6.1,绿地率不小于29%,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竞买保证金为800万元,起始价为187.6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宗地位于建设路西段南侧西高皇村,东至已征国有土地(规划道路),西至已征国有土地(规划道路),南至已征国有土地,北至建设路,面积10547.32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商业40年。土地使用条件:建筑密度不大于45%,容积率不大于5.8,绿地率不小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65米。竞买保证金为931万元,起始价为196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宗地四位于建设路西段南侧西高皇村,东至已征国有土地(规划道路),西至已征国土地,南至规划湛北,北至已征国有土地,面积27865.77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商业40年。土地使用条件:容积率不大于3.8,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100米竞买保证金为2044万元,起始价为163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宗地五位于建设路西段南侧西高皇村,东至已征国有土地(规划道路),西至已征国有土地(规划道路,南至已征国有土地,北至建设路,面积19711.06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商业40年。土地使用条件:容积率不大于4.8,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65竞买保证金为1792万元,起始价为202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宗地六位于建设路中段南侧,东至规划道路,西至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南至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北至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地块,面积22955.55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年限70。土地使用条件:建筑密度不大于25%,容积率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高于100米。竞买保证金为2600万元,起始价为255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宗地七位于位于建设路东段北侧,东至煤泥河,西至大营村,南至建设路,北至平顶山市升达洗煤厂、已征国有土地,面积23603.08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商业40年。土地使用条件:容积率不大于5.5,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100米竞买保证金为2200万元,起始价为210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宗地八位于建设路西段南侧郝堂村东至规划道路、平顶山市建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已征国有土地,南至规划湛北路,北至平顶山市建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面积10952.17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商业40年。土地使用条件:建筑密度不大于47%,容积率不大于5.4,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竞买保证金为957万元,起始价为194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宗地九位于香山大道北段东侧,东至平顶山凌云大香山国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用地,西至香山大道,南至规划北环路,北至平顶山凌云大香山国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用地、边庄村,面积18311.99平方米出让用途为街巷用地,出让年限50年。土地使用条件:建筑密度不大于10.0%,容积率不大于0.5,绿地率不小于15.0%,建筑高度不大于4.5米。竞买保证金为192万元,起始价为23.3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宗地十位于一矿路北段东侧,东至已征国有土地,西至下牛村,南至已征国有土地,北至已征国有土地,面积18177.34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商业40年。土地使用条件:建筑密度不大于30%容积率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竞买保证金为581万元,起始价为71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宗地十一位于凌云路北段西侧,东至平顶山市第十二中学、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土地(三环医院)、平顶山市汽车运输公司第八分公司(三矿),西至规划道路,南至已征国有土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土地(七星公司),北至已征国有土地,面积17937.66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商业40年。土地使用条件:建筑密度不大于25%容积率不大于6.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竞买保证金为1500万元,起始价为187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二、竞买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以往有拖欠出让价款、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不得参加竞买。

三、竞买申请、报价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227日至2016328日,到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6328日17时30分。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6328日17时30分后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时间为:2016320日10时—2016330日10时。

四、本次挂牌活动答疑会定于2016315日9时在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五、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报名时,须出具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贷、转贷和募捐资金等行为的书面承诺及商业金融机构资信证明。

2.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约定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合同受让人等内容;属联合申请的,申请时应提交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此次挂牌成交价款包含以下费用: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拆迁安置补偿费、土地出让纯收益及土地出让费用。

5.现状出让,宗地一、二受让人需执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华区武庄新村地块安置补偿方案的批复》、宗地三、四、五受让人需执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华区西高皇村改造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批复》、宗地八受让人需执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华区郝堂村开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的批复》、宗地十受让人需执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卫东区北环路街道下牛村第三村民组开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的批复》、宗地十一受让人需执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华区四站街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六、本次挂牌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将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出让结果。

七、开户单位: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帐    号:600022319611266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李媛

联系电话:2633333   

 

 

 

                            201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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