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示[2016]0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成交结果公示
平公示[2016]0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于2016年7月22日10时至2016年8月1日10时对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了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宗地(A1-07)位于神马大道东段北侧、神马路东侧,东至已征国有土地,西至规划神马路,南至神马大道,北至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面积46633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条件为:建筑系数>60%,1.2≤容积率<3,绿地率≤20%,建筑高度≤80米。起始价23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成交价23万元/亩,总价款1608.8385万元,竞得人河南华拓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