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示[2016]01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成交结果公示
平公示[2016]0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于2016年12月5日10时至2016年12月14日10时对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了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宗地(A-01-01)位于建设路北侧、科技路东侧,东至任庄村(辛南村),西至任庄村土地,南至平顶山市龙源塑钢厂、建设路,北至小湛河、110KV高压线边导线,面积为185185.17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条件为:建筑系数>60%,容积率≥1.2,绿地率≤20%,建筑高度≤80米。竞买保证金为8000万元,起始价为35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成交价35万元/亩,总价款9722.2214万元,竞得人平顶山市东部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宗地(A1-03)位于神马大道东段北侧、神马路东侧,东至已征国有土地,西至已征国有土地,南至神马大道,北至已征国有土地,面积27323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条件为:建筑系数>60%,1.2≤容积率<3,绿地率≤20%,建筑高度≤80米。竞买保证金为800万元,起始价为23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成交价23万元/亩,总价款942.6435万元,竞得人河南建业电缆电线有限公司。
宗地(A1-04)位于神马大道东段北侧、神马路东侧,东至已征国有土地,西至已征国有土地,南至已征国有土地,北至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面积19907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条件为:建筑系数>60%,1.2≤容积率<3,绿地率≤20%,建筑高度≤80米。竞买保证金为600万元,起始价为23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成交价24万元/亩,总价款716.652万/亩,竞得人平顶山矿山器材总厂。
宗地(A1-05)位于神马大道东段北侧、神马路东侧,东至已征国有土地,西至已征国有土地,南至已征国有土地,北至已征国有土地,面积22864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条件为:建筑系数>60%,1.2≤容积率<3,绿地率≤20%,建筑高度≤80米。竞买保证金为700万元,起始价为23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成交价24万元/亩,总价款823.104万元,竞得人平顶山矿山器材总厂。
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