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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30平顶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09-11-24
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要求
    宗地一,位于西环路南段东侧姚孟村,东至姚孟村,西至西环路,南至姚孟村,北至乌江河,面积3397.5平方米。出让用途为商业(加油站)用地,出让年限40年。规划设计条件为:规划用地性质为交通设施用地(加油站)。使用强度:建筑系数不大于60%;建筑退让距离:西退西环路道路红线不小于20米,东退用地边界不少于3米,南退用地边界不少于5米,北退用地边界不少于10米;出入口通向西环路。竞买保证金为136万元,起始价为34万元/亩,增价幅度2万元/亩。
    宗地二,位于园林路西段两侧,分A、B、C三地块;A地块位于凌云路中段路东,出让土地面积18318.6平方米。四至为:北至平顶山飞行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至平煤晶珠乳业公司,西至凌云路,东至晶珠路(李庄村);B地块位于园林路西段路北,出让面积34229.6平方米。四至为:北至平顶山市新华区李庄村委员会、平煤集团阳光小区、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豫南监察分局,南至园林路,西至河南金石置业有限公司(晶珠路),东至长青路、平顶山市新华区李庄村民委员会土地;C地块位于园林路西段路南,出让土地面积8438.0平方米。四至为:北至园林路,南至平顶山市新华区李庄村民委员会,西至河南金石置业有限公司(晶珠路),东至平顶山市新华区李庄村民委员会。A、B、C 三地块的出让用途均为商业、住宅用地,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三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为:规划用地均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建筑结构比例:套型建筑面积(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使用强度:A地块:建筑密度不大于37%,容积率不大于1.7,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22米,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4%;B地块:建筑密度不大于37%,容积率不大于1.5,绿地率不小于36%,建筑高度不大于30米,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42.3%;C地块:建筑密度不大于43%,容积率不大于1.67,绿地率不小于37%,建筑高度不大于21米,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5.2%。三地块捆绑出让,竞买保证金为3000万元,起始价为58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宗地三,位于平东火车站北侧,出让土地面积为80486.8平方米。四至:北至东工人镇街道赵庄村,南至防洪沟,西至东工人镇街道赵庄村、吕庄村、东高皇乡上徐村,东至东高皇乡叶庄村、王斌庄村。规划控制指标:规划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东西向一条规划道路从用地中间穿过,将用地分成南北两部分,其中:A-01地块:用地面积47950.5平方米,建筑系数不大于60%,容积率不大于0.5,绿地率不小于10%,建筑高度不大于30米。A-02地块:用地面积32536.3平方米,建筑系数不大于40%,容积率不大于1.0,绿地率不小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30米;产业准入条件、环境保护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保证金为1500万元,起始价为19.5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二、竞买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以往有欠缴出让金行为的,在出让金未缴清前不得参加竞买。
     三、竞价申请、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4月30日至2009年5月19日,到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获取。
     申请人可于2009年4月30日至2009年5月27日,到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19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09年5月19日17时后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挂牌时间为:2009年5月20日10时至2009年5月29日10时;
     四、本次挂牌活动答疑会定于2009年5月15日9时在平顶山市地产矿产交易所举行,宗地一由湛河区、    宗地二由新华区、宗地三由卫东区国土分局负责答疑,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
     五、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约定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合同受让人等内容;属联合申请的,申请时应提交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宗地二依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对《新华区政府关于凌云路园林路开发建设项目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请示》(平新政土〔2007〕57号)的批复意见及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城市建成区村庄开发改造若干规定的通知》(平政[2008]41号)精神,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持新华区人民政府出具的书面报告。
       宗地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凭省辖市政府土地出让方案批准文件、土地成交确认书等资料,依法办理工业项目立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报批手续,报批手续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由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由国家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12个月内完成;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由省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9个月内完成;由省辖市、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由省辖市、县(市)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6个月内完成;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完成有关报批手续后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后,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竞得人未能按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置拟出让土地。
      此次挂牌成交价款包含以下费用:土地补偿费、拆迁安置补偿费、土地评估费、土地测量费、土地交易费、土地出让纯收益及其他费用;不包含契税,耕地开垦费、林地占用费等其他代收代缴的税费。受让人须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契税。
      六、本次挂牌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将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河南土地市场网和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公布出让结果。
     七、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 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开 户 行: 平顶山市商业银行大众支行
      帐    号: 600008379309016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平顶山市大地地产矿产交易所     付聚山
       联系电话:2966158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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