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08平顶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平桐路中段路东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平政土〔2010〕154号),2010年7月7日,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拟将位于平桐路中段路东的1宗商业(加油站)用地以协议方式出让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出让年限40年。
该宗地东、南、北均至石庙村土地 ,西至平桐路。面积2553.2平方米。
拟出让价格为每平方米人民币捌佰陆拾贰点伍元(大写)(¥862.5元 );总额为人民币 贰佰壹拾壹点零贰壹玖捌万元(大写)(¥211.02198万元 )。
公示时间:即日起5日。
意见反馈电话:0375—2985838(市国土资源局利用科)
联系人:王卫东
二O一O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