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08(2)平顶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公示
发布日期:2010-07-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平顶山市2008年度第一城市建设用地中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平政土〔2010〕152号),2010年7月7日,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与平顶山市蓝天中学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拟将位于建设路西段路北的1宗科教用地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平顶山市蓝天中学,出让年限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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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宗地东、西至已征国有土地(原李庄村土地),南至蓝天中学,北至规划园林路。面积9418平方米。
拟出让价格为每平方米人民币肆佰陆拾陆点伍元(大写)(¥466.5元 );总额为人民币 肆佰叁拾玖点叁肆玖柒万元(大写)(¥439.3497万元 )。
公示时间:即日起5日。
意见反馈电话:0375—2985838(市国土资源局利用科)
联系人:王卫东
二O一O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