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 繁體 | 网站已支持ipv6
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建设用地补偿安置方案通告(第13号)

发布日期:2017-11-01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平顶山市2017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2017)13 号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的通告 (平政土[2017]56 号)

平顶山市2017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一书一方案

平顶山市2017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征地告知书(新华区焦店镇/西高皇街道/西市场街道/青石山街道/香山街道/卫东区东工人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平顶山市2017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7〕523号)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种类、数量

该批次用地共计29.3658公顷(其中耕地18.1367公顷),土地所有权人分别为新华区焦店镇场房村,西高皇街道办事处高庄村村,西市场街道办事处张皇庄村,青石山街道办事处胡庄村,香山街道办事处边庄村、杨官营村;卫东区东工人镇街道办事处吕庄村。地上附着物(以实际清点为准),共6宗,四至如下:

A宗:位于西高皇街道办事处高庄村、西市场街道办事处张泉庄村,面积7.1436公顷,东至张泉庄、高庄村,西至高庄村,南至高庄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铁运处,北至平安大道。

B宗:位于焦庄镇场房村、青石山街道办事处胡庄村,面积1.4033公顷,东至房场村,西至胡庄村、场房村,南至场房村、已征国有土地,北至胡庄村、场房村。

C宗:位于香山街道办事处筹备组边庄村,面积0.9349公顷,东至平顶山凌云大香山国学文华传播有限公司,西至边庄村,南至平顶山凌云大香山国学文华传播有限公司,北至平顶山凌云大香山国学文华传播有限公司。

D宗:位于香山街道办事处筹备组边庄村,面积2.1576公顷,东至道路,西至平顶山凌云大香山国学文华传播有限公司,南至平顶山凌云大香山国学文华传播有限公司,北至平顶山凌云大香山国学文华传播有限公司。

E宗:位于香山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杨官营村,面积14.5932公顷,东至郑营村、杨官营村,西至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铁运处,南至郑营村、杨官营村,北至已征国有土地、平安大道。

F宗:位于卫东区卫东工人街道吕庄村,面积3.1332公顷,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