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布日期:2011-06-10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10〕874号文件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平政土〔2011〕29号文件,石龙区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石龙区2010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
位置 |
地类、面积(公顷) |
地面附着物种类 |
地面附着物数量 |
人民路办事处夏庄村 |
耕地21.9429公顷、其它农用地0.7939公顷 |
坟、树 |
据实补偿 |
二、土地补偿安置费的标准、面积、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