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华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土地位置、范围和权属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该批次用地共3宗,A宗位于焦店镇龙门口村、余沟村、张庄村,新新街街道办事处校尉营村,东至焦店镇余沟村,西至平郏快速通道,南至焦店镇张庄村、余沟村、龙门口村、新新街街道办事处校尉营村,北至焦店镇余沟村、龙门口村、新新街街道办事处校尉营村,拟征收土地的权利人为焦店镇龙门口村、余沟村、张庄村,新新街街道办事处校尉营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B宗位于焦店镇褚庄村、刘沟村、张庄村,西市场街道办事处武庄村,东至东至西市场街道办事处武庄村,西至焦店镇余沟村,南至西市场街道办事处武庄村、焦店镇刘沟村、褚庄村、张庄村,北至西市场街道办事处武庄村、焦店镇刘沟村、褚庄村、张庄村,拟征收土地的权利人为焦店镇褚庄村、刘沟村、张庄村,西市场街道办事处武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C宗西市场街道办事处武庄村,东至东至卫东区土地,西至西市场街道办事处武庄村,南至西市场街道办事处武庄村,北至西市场街道办事处武庄村,拟征收土地的权利人为西市场街道办事处武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该批次A、B、C宗拟征收土地的目的为道路用地(省道325洛嵩线平顶山程庄至郑万高铁平西站段[一期]),以上宗地均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由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新华分局组织相关街道办事处和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拟征收地块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复核。待现状调查完成后,将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新华分局会同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制定被征收土地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后进行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征收土地信息栏目和新华区人民政府官网系统中发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哲 电话:0375-2689509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