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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的通告平政土[2014]62号

平政土 〔2014〕 62号

发布日期:2014-04-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平顶山巿2013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方案的有关内容和事项通告如下:

一、 批准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号:豫政土 〔2014225号;批准时间:2014311 曰;批准用途:工矿仓储项目用地、住宅类项目用地。

一、 征收土地位置、所有权人、面积及地类

该批次用地涉及新华区香山街道筹备组连庄村集体耕地0.4352公顷、建设用地1.5811公顷;西巿场街道张泉庄村集体建设用地8.0331公顷;西高皇街道温集村集体其他农用地1.9782公顷、建设用地0.4056公顷、未利用地0.1641公顷,共计12.5973公顷(其中耕地0, 4352公顷)

三、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该批次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3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