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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河区苗候村平顶山市2014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征地告知书

[ 2014 ]第24号

发布日期:2016-02-09

 

湛河区苗候村村民委员会: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为实施平顶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14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东至郭庄村土地、苗候村土地,西至李苗路,南至新南环路,北临姚孟电厂家属院、苗候村土地

三、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12.3445公顷。(耕地0.4903公顷、建设用地11.8542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

(一)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湛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规定,该宗地位于湛河区一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213万元/公顷,征收12.3445公顷土地,征地补偿费共计2629.3785万元。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依据平顶山人民政府平政(2012)12号文规定据实清点补偿。

五、安置途径;货币安置、住宅安置、社保安置

六、自此告知书之日起,凡被征收集体土地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湛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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