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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2014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征地告知书湛河区苗候村

[ 2014 ]第38号

发布日期:2016-02-09

 

湛河区任庄村村民委员会: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为实施平顶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14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商服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东至任庄村土地,西至任庄村土地,南至任庄村土地,北至任庄村土地

三、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9.2582公顷。(耕地8.9118公顷,交通用地0.0571公顷,水域及水利用地0.2893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

(一)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湛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规定,该宗地位于湛河区一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168万元/公顷,征收9.2582公顷土地,征地补偿费共计1555.3776万元。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依据平顶山人民政府平政(2012)12号文规定据实清点补偿。

五、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六、自此告知书之日起,凡被征收集体土地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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