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2014】10号皇台街道办事处小营村征地告知书
高新区【2014】10号
发布日期:2014-03-12
皇台街道办事处小营村村民委员会: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13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二、 拟征收土地范围:东至开发二路;西至小营村;南至神马大道;北至湛南路。
三、 地类及面积: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13.3450公顷(其中耕地7.9406公顷,交通用地0.0441,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3603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
(一)按照平顶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该宗地位于皇台街道小营村,区片级别为一级,区片价为213万元/公顷,社会保障费13.2万元/公顷。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平政【2012】12号文件规定补偿。
(三)青苗补偿费按照平政【2012】12号文件,耕地为1.5万元/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