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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2014】9号皇台街道办事处小营村征地告知书

高新区【2014】9号

发布日期:2014-03-12

皇台街道办事处小营村村民委员会: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13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基础设施。

二、 拟征收土地范围:东至小营村;西至小营村;南至戴庄村;北至神马大道。

三、 地类及面积: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2.2165公顷(其中耕地0.8114公顷,交通用地0.045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74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178,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674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                                 

(一)按照平顶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该宗地位于皇台街道小营村,区片级别为一级,区片价为213万元/公顷,社会保障费13.2万元/公顷。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平政【201212号文件规定补偿。

(三)青苗补偿费按照平政【201212号文件,耕地为1.5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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