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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平安大道西段路北、经二路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发布日期:2019-06-25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审查会纪要〔20197  附件1

平顶山市平安大道西段路北、经二路东侧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9年4月24日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第7次规划业务审查会原则通过了平顶山市平安大道西段路北、经二路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区位

位于焦店镇北部,平安大道西段路北、经二路东侧。

二、用地性质

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均为商业用地。

三、地块控制指标

1.A地块(含A01地块和A02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16474.86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35%;

  3)容积率:不大于0.6

  4)绿地率:不小于35%;

  5)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

2.A01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15980.32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35%;

  3)容积率:不大于0.6

  4)绿地率:不小于35%;

  5)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

3.A02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494.54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35%;

  3)容积率:不大于0.6

  4)绿地率:不小于35%;

  5)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

四、建筑设计要求

1.道路控制

平安大道道路红线50.0米,用地东侧与北侧街坊路宽度12米。

2.建筑退让距离

地块内建筑退北侧街坊路不少于10.0米,退西侧用地边界不少于10.0米,退东侧街坊路不少于5.0米,退南侧平安大道红线不少于30.0米。

3.地块出入口通东侧和北侧街坊路。

4.规划和建筑设计必须在建筑退界距离的要求下,满足日照、人防、消防、安全等要求。建筑的体量、高度、材料、色彩应新颖大方,采用现代建筑风格,并与周围建筑环境相协调,沿街建筑立面应符合道路景观要求,并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5.规划应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的要求。

6.规划场地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要求。

、配建设施要求

1.本规划用地分类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执行。

2. 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商业建筑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商业建筑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8.0辆。

3.该地块处于采煤塌陷区,以河南省地质环境规划设计院出具的《地质灾害性评估报告》和中煤科工集团唐山研究院出具的《采空区地基稳定性评价》为该规划的重要依据。规划地段内建筑的规划及建设必须符合上述报告及评价的要求。规划项目实施时,建设方应同时报送相关资料证明,确保工程不受采煤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影响,确保工程安全。

4.为了保证拟建区域地基的长期稳定性,避免地表由于再次产生较大的不均匀沉降而危及新建建筑物的安全,今后应严禁在拟建区域正下方和周围区域进行煤层的开采或复采。确保工程的正常安全使用;同时该保护煤柱线须报经平煤集团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5.配建的公厕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6.为保证地块功能完整性,A01地块与A02地块应共同出让至一家开发建设单位。

、市政配套设施

1.给排水设施接城市给排水管网。

2.电力、电讯接城市电力、电讯管线。

3.燃气接城市燃气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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