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平安大道西段路北、经二路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审查会纪要〔2019〕7号 附件1
平顶山市平安大道西段路北、经二路东侧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9年4月24日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第7次规划业务审查会原则通过了平顶山市平安大道西段路北、经二路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区位
位于焦店镇北部,平安大道西段路北、经二路东侧。
二、用地性质
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均为商业用地。
三、地块控制指标
1.A地块(含A01地块和A02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16474.86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35%;
(3)容积率:不大于0.6;
(4)绿地率:不小于35%;
(5)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
2.A01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15980.32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35%;
(3)容积率:不大于0.6;
(4)绿地率:不小于35%;
(5)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
3.A02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494.54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35%;
(3)容积率:不大于0.6;
(4)绿地率:不小于35%;
(5)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
四、建筑设计要求
1.道路控制
平安大道道路红线50.0米,用地东侧与北侧街坊路宽度12米。
2.建筑退让距离
地块内建筑退北侧街坊路不少于10.0米,退西侧用地边界不少于10.0米,退东侧街坊路不少于5.0米,退南侧平安大道红线不少于30.0米。
3.地块出入口通东侧和北侧街坊路。
4.规划和建筑设计必须在建筑退界距离的要求下,满足日照、人防、消防、安全等要求。建筑的体量、高度、材料、色彩应新颖大方,采用现代建筑风格,并与周围建筑环境相协调,沿街建筑立面应符合道路景观要求,并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5.规划应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的要求。
6.规划场地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要求。
五、配建设施要求
1.本规划用地分类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执行。
2. 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商业建筑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商业建筑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8.0辆。
3.该地块处于采煤塌陷区,以河南省地质环境规划设计院出具的《地质灾害性评估报告》和中煤科工集团唐山研究院出具的《采空区地基稳定性评价》为该规划的重要依据。规划地段内建筑的规划及建设必须符合上述报告及评价的要求。规划项目实施时,建设方应同时报送相关资料证明,确保工程不受采煤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影响,确保工程安全。
4.为了保证拟建区域地基的长期稳定性,避免地表由于再次产生较大的不均匀沉降而危及新建建筑物的安全,今后应严禁在拟建区域正下方和周围区域进行煤层的开采或复采。确保工程的正常安全使用;同时该保护煤柱线须报经平煤集团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5.配建的公厕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6.为保证地块功能完整性,A01地块与A02地块应共同出让至一家开发建设单位。
六、市政配套设施
1.给排水设施接城市给排水管网。
2.电力、电讯接城市电力、电讯管线。
3.燃气接城市燃气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