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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基地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2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等要求,现对平顶山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基地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21日2024年71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对该建设项目选址情况予以监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否则将其视为无效意见。

联系单位: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

邮政编码:467000

咨询电话:0375-2692186

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基地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平顶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建设依据类型:批复

建设项目依据:平发改审服〔2024〕50

建设项目拟选位置: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复兴路与梅园路交叉口东南角

用地性质机关团体用地

项目计划建设期限:2024年9-20264

拟用地面积:拟用地总规模4.698691公顷。

拟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4.698691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

四至边界:东至创新路,南邻东王营安置小区,西至梅园路,北至复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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