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河南省白龟湖湿地公园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按照《河南省2023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河南省平顶山市白龟湖湿地公园、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以平顶山市白龟湖国家湿地公园范围线为基础,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草地)、荒地、湿地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平顶山市新华区3个乡镇、6个行政村(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登记区域涉及的乡镇、行政村名单
序号 | 登记单元名称 | 主要自然资源类型 | 涉及乡镇、行政村 |
1 | 河南省白龟湖国家湿地公园 | 水 | 应滨街道:北滍村、肖营村、花山村 滍阳镇:西滍村 湖滨街道:西太平村、东太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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