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平顶山鹰飞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07
平新城地(2013)015号,原土地使用权人平顶山鹰飞置业有限公司,电子监管号4104022017B00109,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面积7973.23平方米,位于新城区长安大道北侧。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解除恒大御景半岛商服项目用地、经贸中心CBD地块有关问题会议纪要》【(2022)9号】研究意见,我局已于2022年5月31日解除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10400-CR-2017-025),依法收回7973.2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