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顶山供电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07
我局2018年1月29日出让的位于凌云路西侧、规划南环路南侧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顶山供电公司、电子监管号4104112018B00010,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面积6885平方米。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平政土﹝2017﹞95号文件的批复》(平政土〔2019〕101号)文件批准,我局已于2019年5月16日解除与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顶山供电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410400-CR-2018-001),依法收回6885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