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顶山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完善政府公示地价制定、更新、发布、调整机制,保持城镇基准地价成果的现势性,2023年1月30 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全省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
平顶山市现行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成果于2020年(基准日为2018年1月1日)公布实施。由于近年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加快,现行土地级别发生了一定变化;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冠疫情的冲击,原有的基准地价已不能准确反映市区内的地价水平,且不适应当前城镇土地资产管理的需要,因而需要及时对原有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进行调整更新。
现将《平顶山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征求意见稿)》通过网站形式进行公布,广泛公开征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或建议。公告时间为2024年6月4日—2024年7月5日。意见或建议反馈方式:
一、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东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监督科收,邮政编码:467036。
二、邮件反馈意见。请通过邮箱pdsliyongke@126.com
·
反馈意见。
公众意见或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5日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反馈意见请注明《平顶山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征求意见稿)》字样,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时间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平顶山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任怡先 电话0375—2660288)
2024年6月4日
关于《平顶山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征求意见稿.doc